隨著國民年金即將在今年10月1日上路,勞保老年給付的擠兌壓力也越來越大。昨天終於傳出勞委會打算提出修法,將國民年金法第7條,也就是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年資15年以上不得轉國民年金的限制予以刪除,其實這一條修正案,恐怕比現在勞保年金化爭議極大的保費及所得替代率還要重要的多。

去年7月在政治壓力、藍綠惡鬥下勉強通過的國民年金法,立法品質極差,內容不僅沒有大開大闔基礎年金精神,甚至為了要與現有的勞軍公教等社會保險切割,左閃右躲,搞成四不像。裡面最離譜的規定,就是想排除勞保老年給付領取勞工,但又不敢完全排除,所以才增添了領取15年年資勞保老年給付的勞工,不得加入國民年金的規定,這才造成許多中高齡勞工,想在國民年金實施前,先領一筆勞保老年給付,然後再加入國民年金,退休後,每月還能有一筆小錢可拿。這就是從去年開始,勞委會不斷提出勞保將有擠兌危機的源由。

本來的斧底抽薪之道,就是將沒必要的排除條款刪除,但勞委會當時卻有私心,也就是想借力使力,以勞保基金會被擠兌破產為由,要求立院儘速通過條件較差的勞保老年給付年金化修正案,但因為藍綠惡鬥拖到現在,勞保年金化的條件越來越好,勞委會也提出了第七條修正案,不能不說算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。

現在勞保年金化的爭論集中在所得替代率及保費上,其實已經進入了立法過程中最難以掌握的喊價階段,所有的立委一看勞保年金化修正有新聞性,紛紛介入使力,明的是要吸引鎂光燈,暗的也有坐地起價,逼使勞委會丟行政資源。也就是說,掉入少數喊價條文的肉搏戰,根本上就是行政及立法兩院搶資源的殺戮戰場,難以撼動勞保年金化及整個台灣退休金制度的荒謬。

雖然勞委會丟出國民年金法修正的提案,可能只是拖內政部下水出力的煙幕彈,但從整體來看,真正要求這個條文的通過,讓國民年金的參與者擴大,使其更有基礎年金的性質,雖然只是小幅變動,距離真正的基礎年金還差得遠,但總是一個開始,而且比起參與勞保年金化的喊價屠宰場還有意義,而對於勞工來說,也不該僅將眼光放在勞保,應將目光放在沒有任何社會保險保障的弱勢國民,建立一個能一起共榮共享的制度,去年國民年金法闖關時,錯失了機會,現在別再錯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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